关于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10-06-01 00:00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信委、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89号)的统一部署,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绿色办公、低碳生活”。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6 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各级公共机构的领导要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领导带头示范,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
    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践行”的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向全体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三)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
    制作节约粮食宣传画、节粮提醒标牌,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场所张贴,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
    (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大赛
    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大赛,评选优秀节能论文、文学作品和公益广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好参赛作品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活动详情请登陆新华网、公共机构节能网查询。
    (五)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向公共机构发放《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释义》及政府机构节能系列丛书。向中央国家机关发放节能宣传画和“节约办公10妙招”宣传品,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结合创建节水型单位专项工作,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创建节水型单位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减排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专题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公共机构要采取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和开展知识竞赛、节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同时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国能源短缺现状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普及节能政策法规和节能常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总结。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省、区、市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对今后活动提出意见,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
 
 
                                                   (局印)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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