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

2019-11-07 14:59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默认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
是否收费:
主办处室: 车辆管理处
受理地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室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申报对象及条件

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榕机构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附件下载
1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表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表.doc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受理——审核编制、标准——制发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