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单位资产处置的备案
来源:国资处 时间:2025-03-27 10:40

根据《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直各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文件及处置结果通过“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服务支撑系统”进行备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