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61年1月,是负责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现为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省直单位住房保障处(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车辆管理处、保卫处、服务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12个内设机构。局属11个单位,其中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为省政府授权我局作为出资人管理的国有企业,福建省直单位住宅建设服务中心、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建省直后勤保障中心、福建省直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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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汽车更新、房屋修缮、绿化、住房补助、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省直机关礼品礼金集中收缴工作,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在榕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和能源审计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省直机关基建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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