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截至2021年 6月30日轮候排名前1201位次人员)复查情况公示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21-08-18 17:05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申请人:
  为做好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按照闽政管综〔2011〕96号和闽机管函〔2018〕321号文件规定,我局通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网络平台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轮候排名在前1201位次的申请人提交复查材料。现将复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申请人对本人复查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住房保障处提交核对申请。
  附件: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轮候排名前1201位次人员)复查情况公示名单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87275402 87845563)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