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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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旧车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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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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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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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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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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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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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行驶证、车牌、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证、车辆保险等随车上交。
2.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报废申请表(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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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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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受理——制发固定资产调拨单——根据车辆机械状况按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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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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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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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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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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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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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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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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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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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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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报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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