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旧车上交
来源:车管处 时间:2014-04-23 15:49

事项名称: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旧车上交

是否收费:

 

申报对象

及条件:

  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申报材料:

1车辆行驶证、车牌、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证、车辆保险等随车上交。

2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报废申请表(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填报)。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受理——制发固定资产调拨单——根据车辆机械状况按规定处置

主办处室:

车辆管理处

受理地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相关表格:

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报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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