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必将起到积极作用。我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条例》为引领,落实机关事务部门“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加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深入推进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
一、全面落实《条例》,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条例》明晰了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明确了机关事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省机关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范围涵盖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是全国省级机关事务部门中资产管理职责范围最大的省份之一。所以我们自感责任重大,应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部 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增强管理联动,形成管理合力。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 度体系,为集中统一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协同联动,推进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 标准化建设是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省机关管理局在资产管理领域做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围绕工作实际,制定党政机 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等标准化文件。按照《条例》要求,将进一步完善资 产领域标准化工作。信息化工作对创新资产管理方式,运用数字治理理念,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横向上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各领域、各环节业务的线上办理,纵向上推动省直和地市县区公物仓调剂共享、办公用房和公车管理等专项领域的数据贯通,进一步推动资产管理的标准统一规范和信息共享共用。
三、坚持发展理念,构建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坚持预算理念,强化资产配置管理。进一步落实《条例》关于资产价值和实物管理相结合要求,推进资产配置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效衔接,从源头上促进资产科学合理配置,严控资产“入口关”。二是坚持共享理念,加强资产使用管理。统筹规划资产资源的整合优化利用,推广建设虚拟公物仓制度,着力打造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坚持开放理念,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完善资产处置公开和进场交易机制,丰富资产处置平台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加强监督,建立公开、透明、阳光的资产处置工作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把好资产“出口关”。四是坚持创新理念,丰富监督方式。以“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资产管理理念再造,加强资产管理事中事后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公开、现场核查、决算报告、绩效评价、审批备案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