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嘉小区2#701室装修修缮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18-12-04 14:51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天嘉小区2#701室装修修缮项目于2018年11月28日进行第一次招标,到投标截止,响应单位未达3家,现进行重新招标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嘉小区2#701室装修修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天嘉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6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其他资格要求:无。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月 5日至2018年 12 月 7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保障处采用无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http://jgswglj.fujian.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电话:0591-87275405
    联系人:林先生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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