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召开第七次会员大会进行换届
来源:机关事务工作协会
时间:2015-12-09 08:02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章程规定,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12月3日,经省机关管理局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意,并提请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在福州召开第七次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机关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平当选为第七届理事会会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郭奇出席大会并讲话。
曹建平要求,协会要适应新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定位和作用,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完成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赋予的新任务。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机关事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把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二要联系实际,深入分析,针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开展影响和制约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的专题研究。三要按规办事,清正廉洁,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遵守各项政治和财经纪律,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四是优势互补,加强交流,发挥各会员单位的优势,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广泛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交流。五要发挥作用,增强活力,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建言献策,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促进会员单位的共同发展。
省机关管理局副局长、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加自代表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省机关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协会秘书长薛寿唐作协会2010-2014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福建机关事务管理》杂志主编、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绍练作协会章程修改等几个问题的说明。经过全体会员审议,表决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六届理事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第七届理事会章程修改、第七届理事会工作片工作规则、第七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七届理事会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名单以及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协会领导人选安排及名额分配。并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表决通过了第七届理事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同时,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大会期间,召开协会七届一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增设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机关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协会副秘书长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并且,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曹建平要求,协会要适应新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定位和作用,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完成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赋予的新任务。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机关事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把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二要联系实际,深入分析,针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开展影响和制约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的专题研究。三要按规办事,清正廉洁,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遵守各项政治和财经纪律,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四是优势互补,加强交流,发挥各会员单位的优势,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广泛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交流。五要发挥作用,增强活力,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建言献策,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促进会员单位的共同发展。
省机关管理局副局长、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加自代表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省机关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协会秘书长薛寿唐作协会2010-2014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福建机关事务管理》杂志主编、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绍练作协会章程修改等几个问题的说明。经过全体会员审议,表决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六届理事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第七届理事会章程修改、第七届理事会工作片工作规则、第七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七届理事会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名单以及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协会领导人选安排及名额分配。并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表决通过了第七届理事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同时,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大会期间,召开协会七届一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增设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机关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协会副秘书长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并且,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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