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管理员 2017-08-25 11:18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29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机关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汽车更新、房屋修缮、绿化、住房补助、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省直机关礼品礼金集中收缴工作。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和能源审计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省直机关基建立项审核,负责统建省级干部住宅,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建、调配,负责省直机关修缮项目的监管。负责省级公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管理,编制省直机关建设用地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在榕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保障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有危旧房改造工作,参与房改房改造工作。负责管理省直单位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六)按规定负责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七)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其他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干部车辆号牌管理。负责省二级以上接待和其他重要任务用车的保障。指导和协调省直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屏山大院、工交大院、东湖大院以及省级干部住宅区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省级重要接待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治安综合治理。
    (九)负责省直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等工作,配合福州市做好省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对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指导。
    (十一)根据上级要求负责战备、抗洪救灾等应急情况下省级领导机关的有关保障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机关管理局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核拨
88
77
 省直华东路住宅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1
10
 省礼宾车队
 财政核拨
15
11
 省直大营里住宅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9
8
省直屏山大院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8
15
省直鳌峰洲住宅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6
3
省直象峰幼儿园
 财政核拨
29
23
省直属机关幼儿园
 财政核拨
37
37
省直屏西幼儿园
 财政核拨
43
40
省直屏东幼儿园
 财政核拨
37
32
省直广厦幼儿园
 财政核拨
42
37
省机关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73
5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省机关管理局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为先,为省直机关办实事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1.省直办公用房集中管理不断强化。
    2.省直住房保障和管理更加规范。
    3.机关服务品质不断优化。
    4.服务窗口单位效益持续提升。
    (二)创新发展理念,机关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预算管理和内控内审机制得到强化。
    2.省直单位公车改革与管理成效突显。
    3.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并重。
    4.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有效推进。
    5.公共事务管理成效明显。
    (三)打破思维定势,机关事务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1.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
    2.机关事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3.机关事务业务指导能力加强。
    (四)狠抓队伍建设,干事、向上、和谐的工作氛围基本形成
    1.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
    2.干部人事管理科学规范。
    3.党风廉洁建设常抓不懈。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省机关管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4698.67万元,本年收入36832.61万元,本年支出31083.9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200.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46.4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6832.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146.74万元,增长69.8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187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1395.16万元。
    3. 经营收入2613.94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951.41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1083.9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053.11万元,增长19.4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773.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98.46万元,公用支出674.92万元。
    2. 项目支出23470.9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2839.57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548.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839.02万元,增长44.26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1590.4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3.05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1.6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20.23万元,下降87.76%。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建项目已竣工,本年度基建支出大幅减少。
    (三)专项业务活动4604.7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324.73万元,下降41.93%。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建项目已竣工,本年度基建支出大幅减少。
    (四)事业运行221.6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4.35万元,下降1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汤井巷住宅管理中心维修项目减少。
    (五)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4.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18.76万元,下降68.79%。主要原因是屏东写字楼消防专项改造为2015年新增基建项目,集中在2015年度支出。
    (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519.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519.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光明港景观改造及维修加固基建工程。
    (七)引进人才费用106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2016年较2015年引进人才人数增加。
    (八)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下达我局定点宾馆管理经费在2015年度支出。
    (九)其他司法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73.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司法厅办公楼项目已竣工,本年度未开支。
    (十)学前教育1427.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6.16 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安排我局属幼儿园学前教育综合奖补类项目补助资金结转2016年度使用,相应节约了学前教育资金。
    (十一)其他教育支出2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2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财政厅安排我局属幼儿园基础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十二)其他文化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75.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省财政安排我省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奖者奖励住房资金。
    (十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7.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8.06万元,下降50.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转社保发放。
    (十四)事业单位离退休14.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89.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转社保发放。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9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23.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制度。
    (十六)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7.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制度。
    (十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省直离休干部慰问金增加。
    (十八)死亡抚恤45.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死亡抚恤省财政下达至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
    (十九)行政单位医疗109.1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14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在职行政人员实有数比2015年少,二是2016年度之前我局非编人员医疗费用在该科目开支,2016年度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后,转列行政运行科目。
    (二十)事业单位医疗181.6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8.68万元,增长27.05%。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
    (二十一)能源节约利用14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我局2016年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省级补助资金。
    (二十二)廉租住房168.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8.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省财政下达我局五四北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费,2015年度未下达至该科目。
    (二十三)公共租赁住房4184.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184.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省财政下达我局省直单位五四北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项目资金,2015年度未下达至该科目。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350.4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6.72万元,增长15.38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
    (二十五)提租补贴94.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02.94万元,下降100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廉租住房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95.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屏西保障住房竣工,五四北保障住房建设资金下达至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科目。
    (二)其他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7.9万,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支付屏西保障住房工程款,该工程已竣工。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53.23万元,同比下降(增长)72.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是:近几年我局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64.37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75.12 %和26.22%,主要分别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大幅减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兄弟省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课题调研、工作指导及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6批次、接待总人数86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8.74%,主要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均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39万元,比2015年增长9.67%,主要是: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以后,发放的交通补贴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中反映。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已按要求将我局不涉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jghq.gov.cn/govml/3146.jhtml.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11.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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