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机关事务管理立法工作。5月23日,省机关管理局组织召开省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预备审议项目”《福建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起草工作动员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声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处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局法规处处长薛寿唐介绍了国家层面、兄弟省市以及我省的立法情况,对各处(室)各单位要考虑的问题、提供的内容、工作任务和时限等要求进行说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声对下一步推进《福建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起草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是统筹内外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机关运行保障管理工作是“两头在外,形内实外”,我省机关运行保障“下有基础,上有空间”,推进立法正当其时。二是要立足实际,谋划全局。结合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履职的法理法条依据,立足于明确总体层面、共性层面,细致谋划我省机关运行保障管理体制机制。三是要各领其责,按时完成。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多个部门,程序环环相扣,要进一步提升提炼总结和沟通协调能力,准时保质完成各个阶段性目标,有序推进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