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拍卖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财务处 2020-09-04 15:43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选取拍卖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正邀请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1、招标编号:FZAY(ZC)2020-001-1
  招标项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取拍卖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年限

品目号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拍卖服务

2

1

10000

   3、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0年09月 04 日 08:30至 2020年 09月10 日 17:30(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5、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购买标书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购买标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十层A座,联系人:张毅,联系方式:18059683188)。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9 月 24 日 9:30分(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9 月24 日 9:30 分(北京时间),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地址: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楼)。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9、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2、采购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
  联系方法:87876152
  13、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0层A座
  联系人:张毅
  联系方法:18558736786、18059683188

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号:42736452152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师大支行

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号:42736452152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师大支行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