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编制核定
来源:车管处 时间:2014-04-23 15:39

事项名称:

公务用车编制核定

是否收费:

申报对象

及条件:

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榕机构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申报材料:

1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审批)表。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普查登记表。

3现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登记表。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受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量

主办处室:

车辆管理处

受理地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相关表格: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审批)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普查登记表,现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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