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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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编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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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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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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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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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榕机构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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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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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审批)表。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普查登记表。
3.现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登记表。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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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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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受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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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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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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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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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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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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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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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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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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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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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审批)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普查登记表,现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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