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
来源:车管处
时间:2014-04-23 15:47
事项名称:
|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
|
是否收费:
|
否
|
申报对象
及条件:
|
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榕机构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
申报材料:
|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表
|
办理流程:
|
单位申请——受理——审核编制、标准——制发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
|
主办处室:
|
车辆管理处
|
受理地址: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室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相关表格:
|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表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