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省直单位定点维修监督管理小组并组织对定点维修企业承修情况进行抽查
来源:车管处 时间:2020-08-10 08:52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以来,各单位在中标的定点维修企业中选择公务用车承修企业,通过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按规定办理维修的申请、审核审批、送修等事项;各定点维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和定点维修协议相关要求承修各单位公务用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经征求各定点维修企业和部分省直单位意见,从省直单位和定点维修企业抽选代表,组成"省直单位定点维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处理省直单位、定点维修企业相关投诉事宜,对定点维修企业疑似违反招标要求等行为进行核实,对定点维修企业申报的配件进货价格和供应商等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
  近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定点维修监督管理小组相关人员,在通过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各定点维修企业承修相关情况进行抽查的基础上,实地走访检查了12家定点维修企业,对维修场地、维修设备、配套服务、配件进货信息以及承修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将根据将定点维修监督管理小组的检查反馈的情况和建议,进一步明确配件型号等承修情况的填写规范,并将适时组织抽查和检查,不断强化对定点维修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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