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第二轮) 选房顺序号现场摇号工作的通知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24-06-04 15:46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各有关申请人:
  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第二轮)申请人名单公示已结束,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为做好下一步申请人选房顺序号现场摇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
  二、摇号地点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6层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会议室。
  三、参加现场摇号对象
  具备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第二轮)配售资格的申请人(名单附后)。
  四、摇号有关事项安排
  (一)根据本轮申请人构成情况,按照①厅级(正高职称);②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无房;③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有私房;④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处级(副高职称);⑤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无房;⑥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有私房共6种类别顺序,分6批次由申请人在现场自主随机抽取乒乓球确定选房顺序号。
  (二)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到后参加现场摇号,签到时间为上午8:50-9:20。本人无法亲自到场需要委托他人参加摇号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本人未到场也未委托他人的,其选房顺序号由工作人员代抽,且选房顺序排在本类别有到场申请人(受托人)之后(签到截止后到场的也按此处理)。
  (四)因摇号场地有限,为保证摇号工作的顺利进行,仅限申请人(受托人)1人入场参加摇号。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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