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旧车上交

2019-11-07 15:04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默认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旧车上交
是否收费:
主办处室: 车辆管理处
受理地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4室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申报对象及条件

省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的单位。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附件下载
1

1车辆行驶证、车牌、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证、车辆保险等随车上交。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处置申请表(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填报)。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审批表.xls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受理——制发固定资产调拨单——根据车辆机械状况按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