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申请人问题

2014-08-06 12:55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现在我和亲妹妹一起居住,她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吗?她的户口在八县,我的户口已经移到机关的集体户了。

答复:

1.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不论他们户口在哪里;2.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且户口都在福州五区范围内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也可以不共同申请,如果共同申请则父母或成年子女的收入和住房必须合并计算;3.除此之外其他人都不能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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