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轮候排名前1008位次人员)复查情况公示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24-02-21 08:35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申请人:
  为做好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按照闽机管规〔2022〕1号和闽机管函〔2018〕321号文件规定,我局通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网络平台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轮候排名在前1008位次的申请人提交复查材料。现将复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申请人对本人复查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住房保障处提交核对申请。

  附件: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轮候排名前1008位次人员)复查情况公示名单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联系人:刘晓晖 许 莹 联系电话:87275403 8784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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