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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机管综〔2024〕30号,现将具备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第二轮配售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6月3日。本次公示名单的编号仅为统计方便,非选房顺序号,同类申请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如对名单中申请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 87275402 87275403(住房保障处)
附件: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第二轮)申请人名单公示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