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

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23-04-11 14:48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在榕省直单位,中央驻榕单位:
  在各单位的配合支持下,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以下简称省直限价房二期)项目申购配售工作进展顺利。受理申购材料期间,我局陆续接到干部职工来电,反映未见到具体申购通知,无法了解申购条件及所需提交的申购材料等情况。为保证干部职工权益,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充分了解申购通知内容,现就省直限价房二期项目申购配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购工作,做细做实通知传达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内部发文、逐级确认等方式确保向本单位、本系统(特别是下属单位)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干部职工传达到位。
  二、为便于干部职工补充提交申购材料,经研究,各厅级主管部门(单位)可延至4月20日前向我局补充汇总报送申购材料。
  三、为避免因材料不齐影响审核进度,请各厅级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要求做好申购材料汇总审核工作,对申购人资格认真核实把关,严格按汇总表的注释要求填写汇总表内容并与个人申购材料核对一致,报送汇总表时需同时报送纸质盖章表格和光盘电子文档Excel格式。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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