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初评结果公示

来源:节能处 2024-04-08 09:12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推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根据《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321号)要求,省机关管理局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经各地市、省直部门遴选、推荐,材料初审,全省初评出10个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意见并反馈我局(传真号0591-87843066)。
  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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