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5日,省机关管理局在局机关六层会议室举办“宪法宣传周”专题法治讲座。讲座邀请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长春律师讲授。张长春律师从新中国成立以来4部宪法的制定过程以及现行1982年宪法的5次修订着手,引用多个场景对宪法的实施与应用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阐述了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从“违规追责”到“容错轻罚”,再到“合规免责”的政策变革,详细介绍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基本流程和关键环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声主持讲座,局机关、局属单位资产管理岗位人员,西湖宾馆和局属单位出资企业部分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参加讲座。
俞声副局长强调,一要珍惜学习机会,提升法治素养。结合机关事务系统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把学法融入日常,让学法尊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切实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要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强化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三要强化依法治企,做到敢做善为。全面系统学习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行事,在提升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的同时,敢于改革创新,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