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71号)以及省人社厅印发的《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规定,经福建省省直机关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周娟等2名教师获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胡佳梦等13名教师获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杨佳珊等15名教师获得晋升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顾薇获得晋升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1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省职改办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职改办):0591-87821262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591-87839706
省职改办:0591-87857057
附件:2022年度省直机关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获得晋升资格人员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