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申请人:
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简化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程序的通知》(闽机管函〔2018〕321号)规定,现将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最新轮候排名(截止2019年9月30日,详见附件)发布公示。申请人对本人得分及排名存疑的,应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住房保障处提出复核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经对公示期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复核材料进行核对后,再重新公布的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最新轮候次序排名有效期为3个月。
附件:截止2019年9月30日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轮候排名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