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2020-05-07 15:2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1. 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东湖大院3#楼屋面及电动车棚修缮工程,项目业主和询价人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和询价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询价控制价为26.667万元;
  2.3.询价范围和内容:含瓦屋面拆除、木檩条、挑檐维修、开设检查口、铺设防水卷材、树脂屋面屋脊、不锈钢檐口水槽、PVC落水斗、雨水管及楼北侧镀锌管彩钢板电动车停车棚维修具体工程量询价清单为准,清单内规格参数要求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 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询价项目要求报价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报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询价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报价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报价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询价项目询价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询价资料的获取及现场查勘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0年05月8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我单位209室领取相关资料及提交申请,并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查勘现场;
  5. 评标办法: 采用总价包干询价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人须按本公告第3点"投标资格要求和审查办法"中要求的提供相关资料(见附后报价文件格式),于2020年05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前按询价要求提交经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并于2020年05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到本局6层会议室现场开标评定。
  6.2,本次询价要求你单位根据本项目询价工程量清单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并提交工程量报价清单,报价为包干总价不增加任何其它费用。
  6.3.申请人应提供若中标应使用我们要求选用的材料一致品牌承诺书,未明确的材料品牌另行由询价方现场确定,要求选用品牌附后报价文件格式。
  6.4.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公告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询价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地 址:鼓楼区华林路76号;
  联系人: 毛先生 ; 联系电话:0591-8738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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