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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已具备交房条件,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1日至24日开展交房工作,交房有关详情请参阅交房通知(附件1)。 该项目尚有余房可售,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继续按闽机管综〔2024〕30号(附件2)通知规定申请购房。
附件:1.交房通知 2.闽机管综〔202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