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查询或下载。若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55508)。 一、概述 2011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层面,在服务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把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作为2011年公开的重点,通过门户网站、《福建机关事务管理》和《机关事务工作简报》等渠道,在文件制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全面、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对于机关干部普遍关心的住房保障问题,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各类信息21条。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落实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由局办公室组织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信息所属处室积极配合,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同时,进一步科学界定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从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不同习惯出发,积极建设覆盖面广、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局门户网站建设,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网上互动交流管理,适时更新公开目录,完善在线咨询和服务功能,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占5.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占2.1%;住房保障类信息21条,占9%;工作动态类信息146条,占62.7%,国资管理类信息11条,占4.7%,其他类信息37条,占15.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要公开我局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单位危旧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 3.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开局各种工作动态等。如:《关于做好屏西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配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省直单位及干部职工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等。 4.国资管理类信息。主要公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如《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2011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等。 5.住房保障类信息。主要公开省直单位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如《屏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拟配租对象公示名单》、《2011年度省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局门户网站。一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等二级栏目,统一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开设“工作动态”、“重要言论”、“节能减排”“住房保障”、“国资管理”等46个栏目,实时发布局重大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三是加强与局属单位网站的链接,随时发布有关业务工作动态。2011年,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3条,网站年点击数量(按页面浏览量统计)约为56万余次。 2.简报和杂志。2011年,我局共印发《机关事务工作简报》21期,编印《福建机关事务管理》6期,向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外同行赠阅8400余册,发布了大量与机关事务工作有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信息。 3.公共查阅场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档案室建设,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4.其他形式。除依靠上述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外,我们还通过机关电子屏幕、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方式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重视通过公众留言、建言献策、局长信箱等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咨询、情况反馈及有关诉求。2011年,共收到各类信息317条,其中,“网上咨询”124条,“公众留言”158条,“局长信箱”32条,“征求意见”3条。对于公众的咨询、反映和诉求信息,我们都给予及时答复和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由于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有待加强,工作制度体系还没有覆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有待健全;二是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决策、规定、规划、方案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较大空间;三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我局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查阅场所建设面不广,现有档案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针对以上问题,201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继续推进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的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性住房、幼儿教育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的桥梁作用。提升局档案室的查阅功能,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4.加强政府信息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从历年局档案室归档文件数、网站信息公布量和文印室印发量中获得,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为突出本局职能,对主动公开信息中的工作动态、局内部规章和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33 1619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233 1619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条 0 0 行政诉讼数 条 0 0 行政申诉数 条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