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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0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

2014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19条。     在公开形式上,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成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增加并完善在线办事便捷通道和互动交流栏目,进一步丰富网络公开内容,突出便民优势,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8条,发布工作动态68条,按时回复网上咨询983条,办理局长信箱来信85件,更新工作动态68条,网站点击率20余万次;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主动公开机关事务工作信息,编印《福建机关事务管理》6期,向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外同行赠阅8400余册,同时,在《海峡都市报》和《福建日报》等媒体及国管局网站发布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对群众关注的保障房建设、配租配售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各类信息43条。在省直五四北保障房配租配售工作中,我们提前将户型图等房源资料上网公布,实现网上看房与实体看房相结合,每天选房结束后,立即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当日选房进度情况,做到了及时、公开、透明,实现零投诉。严格落实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发布人事任免情况,及时公开人事信息22条。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向全社会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安全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科学界定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当前,人民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要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继续推进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是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要结合我局工作,加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领域的公开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民生的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     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在内容、外观、功能等方面体现便民;提升局档案室的查阅功能,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探索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和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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